校团委书记工作职责
1、根据校团委职责,全面负责团委工作。
2、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分团委书记会,传达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,研究确定本校团委的工作目标和任务。
3、根据校党委、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,主持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和安排,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和总结工作,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,汇报并请示工作。
4、负责团委工作理论研究,把握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组织团干部培训,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5、关心全校各专兼职团干部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经常和他们交流思想,并检查、考核其工作表现,并就有关较大问题以及实际困难向学校党政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。
6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,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7、签署以团委名义上报、下发的文件材料。
8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。
职位 | 姓名 | 办公电话 | 办公地点 |
团委书记 | 马建国 | 0311-80789871 | 师生活动中心B3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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